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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 115 高聯「樂理及基礎和聲」待商榷之題目,系列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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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邊不少老師都認為 115 高聯第一大題第 12 題有出題問題,若主責出題校以及命題老師仍認為無誤的話,我決定要用系列三繼續指出為什麼該題有邏輯謬誤。 延伸閱讀: 分析 115 高聯待商榷題目系列一 分析 115 高聯待商榷題目系列二 我在想,無論認為該題有瑕疵、邏輯謬誤,甚至敘述有誤,老師、考生們皆應該向三區組長反映此事,不然單獨個案寫信反映難以得到重視——即便我已經提供相當詳盡的說明。考生、家長自己的權益應該要自己更加重視。 在昨天的貼文中,我以斯特拉溫斯基為例,說明將一位作曲家橫跨數十年、風格截然不同的創作階段壓縮為單一「主義」,在音樂史學上是站不住腳的。這篇將進一步以貝多芬為例,援引 Grove Music Online 貝多芬辭條、阿多諾(Theodor W. Adorno)以及薩伊德(Edward W. Said)等相關論述,從更深的學術層次說明:為什麼 115 學年度高中聯招第 12 題的出題邏輯,存在根本性的問題。 模擬題目(仿照 115 學年度出題邏輯) 貝多芬(Ludwig van Beethoven)突破傳統古典主義的束縛,以《悲愴奏鳴曲》(Sonata pathétique, op.13)、《英雄交響曲》(Symphony no.3 'Eroica', op.55)等作品開創嶄新的音樂語言,後來更在晚年創作了《大賦(復)格》(Grosse Fuge, op.133)等極具前瞻性的作品。這種風格屬於下列哪一個時期?(1)古典主義 (2)浪漫主義 (3)印象主義 (4)表現主義 命題方預設的「標準答案」:(1)古典主義 這道題目的問題在哪裡? 題幹中出現的三部作品,橫跨了貝多芬生涯中風格最為懸殊的兩個階段: 《悲愴奏鳴曲》(op.13, 1797–8)與《英雄交響曲》(op.55, 1803)屬於貝多芬的早期與中期創作。前者是他在維也納確立個人風格的重要里程碑,後者則是 Grove 辭條中所稱的「watershed work」,標誌著貝多芬「英雄風格」的成熟。 這兩部作品雖然已經突破了海頓與莫扎特的古典框架,但在整體語言上仍與古典主義的形式邏輯保持密切關聯。 《大賦(復)格》(op.133, 1825–6)則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。 Grove 辭條第 17 節明確指出,這部作品「closed book to the 19th ce...

分析 115 高聯「樂理及基礎和聲」待商榷之題目,系列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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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 系列一 的文章中,已經直接點出我對 115 高聯第 12 題的想法、以及與主責命題學校和出題者的訊息往返,如果他們認定 12 題的荀貝格無誤的話,我來用另一個例子說明為什麼該題題目是有問題的。 系列文章: 分析 115 高聯待商榷題目系列一 分析 115 高聯待商榷題目系列三 模擬題目(仿照 115 學年度出題邏輯) 斯特拉溫斯基(Igor Stravinsky)打破俄羅斯民族主義的侷限,以《彼得羅西卡》(Petrushka)、《春之祭》(The Rite of Spring)等作品震撼樂壇,後來更在 20 世紀中期發展出「序列主義」(Serialism)作曲法,創作了《安魂曲(聖詠)》(Requiem Canticles)等晚期作品。這種風格屬於下列哪一個主義? (1)新古典主義 (2)印象主義 (3)表現主義 (4)極簡主義 命題方預設的「標準答案」:(1)新古典主義 這道題目的問題在哪裡? 題幹中出現的三部作品,橫跨了斯特拉溫斯基生涯中風格最為懸殊的兩個階段: 《彼得羅西卡》(1911)、《春之祭》(1913):俄羅斯民族主義時期,充滿粗獷的節奏能量與民謠素材,與「新古典主義」幾乎沒有直接關係。 《安魂曲聖詠》(Requiem Canticles, 1966):晚期序列主義代表作,使用十二音列 rotation 技術,與新古典主義在美學邏輯上完全背道而馳。 若將這三部作品一起放入題幹,再問「這種風格屬於哪個主義」,考生面對的其實是一道無法成立的問題:《春之祭》的答案不是新古典主義,《安魂曲聖詠》的答案也不是新古典主義。但斯特拉溫斯基常被放置「新古典主義」風格的大傘之下,我們應該避免把「早期俄羅斯民族主義時期(約 1908–1914)」、「瑞士流亡時期(1914–1920)」、「新古典主義時期(1920–1951)」、「序列主義晚期(1952–1966/71)」等全數歸納成「單一風格」。(上述分期依據新葛洛夫字典 Grove Music Online 斯特拉溫斯基辭條之內容整理,作者即Stephen Walsh,本文封面專書之作者) 任何熟悉斯特拉溫斯基創作歷程的讀者,看到這道題目都會感到困惑,原因與荀貝格題完全平行。題幹同時包含兩個不同創作階段的敘述: 前提 A:「打破俄羅斯民族主義的侷限」──這對應的是斯特拉溫斯基 1920 年代之後逐漸轉向的新古典主...

分析 115 高聯「樂理及基礎和聲」待商榷之題目,系列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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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 學年度高聯 考結束之後,相信不少老師或即將應考的學弟妹們都有親自作答。寫完今年的題目之後,我發現第一大題音樂史的第 12 題,個人認為此題出題可能有瑕疵,甚至有錯誤的疑慮。 系列文章: 分析 115 高聯待商榷題目系列二 分析 115 高聯待商榷題目系列三 4 月 16 號我已將完整的意見提供給主辦學校,以下為我的說明。 題目原文: 「荀貝格(Arnold Schoenberg)打破傳統大小調的束縛,在 20 世紀初發展出『十二音列』(Twelve-tone series)作曲法。這種風格屬於下列哪一個主義?(1) 表現主義 (2)印象主義 (3)新古典主義 (4)極簡主義」 一、學術術語定義依據 根據 Grove Music Online 中由 David Fanning 撰寫之「表現主義」(Expressionism)辭條, 其中明確指出: 「就狹義而言,音樂中的表現主義涵蓋了 Schoenberg 大部分後調性(post-tonal)、十二音列前(pre- 12-note)的產出──即他大約從 1908 年到 1921 年間的『自由無調性』(free atonal)時期。」 (In a narrow sense Expressionism in music embraces most of Schoenberg's post-tonal, pre-12-note output – that of his 'free atonal' period, roughly from 1908 to 1921…) 引文明確標示「 十二音列『前』(pre-12-note) 」 之時間範疇。由此可知,在嚴謹的音樂史定義中,「表現主義」與「 十二音列技法」在時間軸與創作階段上存有明確區隔( 表現主義不包含十二音列)。題目將「發展出十二音列」 直接等同於「表現主義」,於定義上顯有瑕疵。 該 辭條 進一步說明,純粹的表現主義強調如「 psychogram」(按:臺灣沒有慣用 的 名詞 翻譯話,我皆使用原文 )般的直覺、無意識表達,並刻意避免援引「 procedural models」。然而,「十二音列技法」本質上是一種高度理性、 結構化且具備嚴密程序的建構性(constructivist) 作曲手段,與表現主義的主張在邏輯上互斥。 該 辭條 第五節指...